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
「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,若於色味隨順覺,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。
如是,於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味有求有行,若於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味隨順覺,則於識味以智慧如實見。 (愛味)
諸比丘!我於色患有求有行,若於色患隨順覺,則於色患以智慧如實見。
如是,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患有求有行,若於識患隨順覺,則於識患以智慧如實見。(過患)
諸比丘!我於色離有求有行,若於色離隨順覺,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。
如是,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離有求有行,若於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離隨順覺,則於,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離以智慧如實見。 (出離。上二相觀染淨。)
諸比丘!我於五受陰,不如實知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者,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不脫、不離、不出,永住顛倒,不 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諸比丘!我以如實知五受陰,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,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以(已)脫、以(已)離、以(已) 出,永不住顛倒,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
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說明:
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,若於色味隨順覺,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。英譯為 I set out seeking the gratification in form(如所有性). Whatever gratification there is in form - that I discovered(盡所有性). I have clearly seen with wisdom just how far the gratification in form extends. 意為我(佛陀)曾經於五蘊追尋滿足,試圖發現五蘊的滿足感可以到達的極限。
本經與南傳S.22.27相對應,而南傳S.22.26經文中有一段正好解釋了佛陀追尋五蘊後的理解,而且與瑜伽師地論的解釋相同:Then, bhikkhus, it occurred to me: The pleasure and joy that arise in dependence on form: this is the gratification in form. That form is impermanent, suffering, and subject to change: this is the danger in form. The removal and abandonment of desire and lust for form: this is the escape from form. 比丘們!我這麼想:緣色而生起樂與喜悅,這是色的愛味。色是無常的、苦的、變易法,這是色的過患。凡對於色之欲貪的調伏、欲貪的捨斷者,這是色的出離。
瑜伽師地論:
云何方便?謂於諸行中,依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修無常想,依無常修苦想,依苦修空、無我想。因此得入諦現觀時,由正觀察所知境,故獲得正見。(雜阿含1經本母)
如所有性者,謂於諸行中,若愛味、若過患、若出離;
盡所有性者,謂於諸行中盡所有愛味、盡所有過患、盡所有出離。
此中觀察諸行為緣生樂生喜,是名於彼愛味。又此愛味極為狹小。如是由二種相,觀察如所有性所有愛味。又觀察諸行是無常苦變壞之法,是名於彼過患。又此過患極為廣大。如是由二種相,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。又復觀察於諸行中欲貪滅、欲貪斷、欲貪出,是名於彼出離。
又,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思所成地第十一(卷十九)解釋經集義品欲經時有:
此是義品中依諸欲頌。謂如有一悕求未來所有諸欲。為獲得故發勤方便。得已現前耽著受用。如是悕求及正受用所得諸欲。由此因緣生喜生樂。如是總名諸欲愛味。又彼悕求及正受用所有諸欲。於其所得所受用事若退失時。隨彼諸欲戀著愛味。愛箭入心如中毒箭。受大憂苦或致殞歿。如是名為諸欲過患。又復毒蛇譬諸欲境。毒蛇首者。譬諸欲中所有愛味。若諸愚夫愛味諸欲貪著受用。如蛇所螫。若有多聞諸聖弟子。遠離諸欲所有愛味。如毒蛇首。終不愛染而受用之。廣說乃至。不生耽著。彼於諸色所有貪愛。乃至於觸所有貪愛。皆能調伏斷滅超度。如是名為諸欲出離。
若是要擴大解釋方便,則可能會導向縱慾的修行方法;譬如密教的雙修。佛教密宗之所以接著唯識思想而產生,並非無因。
SN. 47.10(雜阿含615經) 經文中提到 directed and undirected meditation(前昇後降),在修習四念處時,若遇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脫時,則從內聚還收其心,安置在外淨妙境相;譬如佛等功德行緣,持心令住(前昇)。等到問題解決了,就要馬上如前攝心內聚,而不為其諸隨煩惱之所惱亂(後降)。如所有性,盡所有性也應該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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