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

雜阿含7經 (S. 22. 29. Abhinandana.)

如是我聞:
  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  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
  「於色愛喜者,則於苦愛喜;於苦愛喜者,則於苦不得解脫。
  如是,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愛喜者,則愛喜苦;愛喜苦者,則於苦不得解脫。 (非所應求)
  諸比丘!於色不愛喜者,則不喜於苦;不喜於苦者,則於苦得解脫。
  如是,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不愛喜者,則不喜於苦;不喜於苦者,則於苦得解脫。(是所應求)
  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  無常及苦、空、非我、正思惟,無知等四種,及於色喜樂。


說明:

與第5經前半段相同。
瑜伽師地論說,有二種愚夫之相,一者於所應求不如實知,二者非所應求而反生起。什麼叫作是所應求?就是涅槃。但是愚夫對此毫無興趣。什麼叫作非所應求?老病死、非愛合會、所愛別離、所欲匱乏、愁歎憂苦、種種熱惱。但是愚夫對這些事情的發生反而很有興趣,認為有悲歡離合的人生才有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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