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有異比丘來詣佛所,頭面作禮,卻住一面,白佛言:
「如世尊說法、次法向,云何法、次法向?」
佛告比丘:
「善哉!善哉!汝今欲知法、次法向耶?」
比丘白佛:
「唯然,世尊!」
佛告比丘:
「諦聽!善思!當為汝說。
比丘!於色向厭,離欲,滅盡,是名法、次法向。
如是,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{,於識}向厭,離欲,滅盡,是名法、次法向。」
時,彼比丘聞佛所說,踊躍歡喜,作禮而去。
說明:
法、次法向英譯為 practis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hamma。除了南傳的 S.22.115-116有講到之外,S.22.39-42 四經也都在說明法、次法向;然40-42三經之內容為本經所無。瑜伽師地論譯為自正修行,法隨法行,意思與南傳經文較接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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